原标题: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刊出部分股权鼓励限制性股票减资暨告诉债权人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、精确、完好,没有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。
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年6月8日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,以及2023年6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刊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》。鉴于16名鼓励目标因组织组织调集、个人原因自动离任的原因不再契合鼓励目标资历、298名鼓励目标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而不契合《公司首期股权鼓励方案》第一个免除限售期的免除限售条件,公司依据本次鼓励方案的相关规则,对上述已获授但没有解锁的1,797,92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刊出(以下简称“本次回购刊出”)。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()发表的《关于回购刊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22)。
本次回购刊出完成后,公司总股本将削减1,797,927股,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566,619,755元减至人民币564,821,828元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等有关规则法令、法规的规则,公司特此告诉债权人,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,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供给对应的担保。债权人未在规则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,本次回购刊出将依照法定程序持续施行。
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供给对应的担保的,应依据《公司法》等有关规则法令、法规的规则,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,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。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能开发区龙山南街1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能股份有限公司